“十四五”以来,高台县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聚焦草原生态保护,强化草原监管制度执行与生态修复治理责任落实,精准施策推动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,切实筑牢草原生态安全屏障。

严格推行林长巡林巡草机制和“四单一函一通报”管理制度,全县400余名林长主动担当履职,年均巡林巡草约1.2万人次。通过下发林长令、林草资源清单、工作提示单、重大问题督办函及重点问题清单的方式,层层压实管护责任,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规范化、高效化管理。同时,严格落实禁牧制度,深化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地见效,科学统筹使用草原补奖资金,充分释放政策红利,为草原生态保护提供了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。

多点发力推进草原生态修复,纵深推进中央财政退化草原修复治理、中央财政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、省级财政草原植被恢复等重点项目,坚持“自然恢复为主、人工修复为辅”科学生态治理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县累计完成退化草原修复改良35.6万亩,实施草原围栏封育4万亩。此外,积极探索荒漠草原植被恢复技术集成研究与绩效评价监测试验,筛选优质草种及组合,分析不同修复措施的生态适应性,为后续草原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。